修建性详细规划 site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
(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三)各类建筑工程造价等资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
1 、现状条件分析;
2 、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 、用地布局;
4 、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 、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 、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 、竖向规划;
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 )总用地面积;
2 )总建筑面积;
3 )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4 )容积率、建筑密度;
5 )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6 )绿地率。
7 )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二)图纸
1 、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
2 、规划地段现状图。图纸比例为 1/500 ~ 1/2000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3 、规划总平面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
4 、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5 、竖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6 、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
7 、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 ) 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 二 ) 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 三 ) 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 四 ) 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 五 ) 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 六 ) 竖向规划设计。
( 七 )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说明书、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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