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需要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一)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的问题
城与市的关系,“城”以市兴,市以城在,没有城,就不可能有市。城市的总体设计必须和商业网点规划等结合起来。城市总体规划是一个城市建设发展的蓝图,决定了一个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建设发展的方向和格局。商业网点规划对于城市总体规划,是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更具体的说,是商业布局这个这个子系统与城市这个综合大系统的关系。因此,商业网点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商业网点规划的宗旨和各项内容,要有利于促进城市总体规划的实现。另一方面,商业网点规划的对象具有自身的专业特点,它是专门调整流通生产力布局的,需要以城市经济生活中商品流通的基本规律为主要依据,结合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不同规模,不同业态业种的商业网点,以发挥商业网点设施在在保障城市生活功能、促进城市建设发展方面的基础作用,从而促进商业网点建设与整个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
从行政规制的实际效率看,城市总体规划的行政权威要比商业网点规划大得多,前者有的是地方人大通过,有的还经过国务院批准。因此,商业网点规划应当把城市总体规划作为重要的规划依据,形成下位规划与上位规划关系,以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利于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二)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的问题
世界各国和我国的商业发达程度都大体是同各自的经济水平相对应的,因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GDP ),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费品购买力是一国商业发达水平的基础。发达国家人均 GDP 两三万美元和消费者人均购买力一万多美元是这些国家发达的商业的基本物质条件。我国人均 GDP 一千美元和人均消费品购买力五六百美元,则是我国商业水平的决定因素。当然,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人均 GDP , 2002 年已达到 5000 美元左右,这是商业繁荣的基本支柱。就商业说,我国东、中、西部的差别就源于它们的人均 GDP 和人均消费品购买力的差异。因此,每个城市商业网点数量多少、规模大小、档次高低,要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消费群体分布和购买力水平相适应,力避贪大求多、过分聚集和重复建设现象。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和周边地区消费水平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特点,现有商业网点状况、交通设施条件,既要着眼于长远,又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和业态的规划。
(三)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商业结构的调整和布局优化相结合的问题
商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产业,它同其他产业一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有其规律性。如商业行业结构、业态结构、规模结构、商品经营结构等,只有合理的结构,才能促进流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商业在布局上也有其规律性,中心区布置多少网点,布置一些什么网点,社区要布置一些什么网点等,都要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规划适应生产、生活的需要,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必须同调整商业结构和合理布局商业网点相结合,才能为绝大多数商业企业提供比较合理的店铺选址条件、投资环境和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合理的市场环境。没有规划,盲目发展,必然造成恶性竞争,或疏密失当,企业达不到预期的经营目标,造成亏损甚至倒闭,终至形成整个市场的无序和混乱。
(四)商业网规划中大店建设与中小商店共同发展相结合的问题
在零售市场的竞争中,大店对于中小店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我国在大店发展方面曾有过三次热潮:每次热潮都是在于盲目发展大规模店铺,过去只是一、二万平方米面积,现在建“摩尔”高达 100 万平方米,号称世界第一。大店发展过多,必然造成市场的过度竞争,进而危及中小店铺的生存。众多的中小店铺贴近消费者,方便顾客购买,经营方式灵活,具有大店难以替代的作用。特别是现在,扩大就业已上升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商业中的零售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而中小店铺可以更多吸纳劳动力,是一个重要的就业渠道。创造大中小店铺协调发展的环境,是商业网点规划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着力点就在于对大店的发展实行严格的控制。这种控制实质上就是为中小店铺提供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控制大店无序发展的有效办法,是对新设大店做出规划并实行听证会制度。我中心曾受托专门为北京市商委起草了《北京市大型零售店铺发展规划》及配套文件《北京市新设大型零售店铺听证会办法》,把规划和听证制度作为大店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依据。大店的发展规划可以单独制定,也可以在商业网点规划中专设一章。许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往往对大店单独立法或做出行政规制,我国目前暂无这类立法计划,故以商业网点规划代替。
(五)商业网点规划中的网点现代化与便民化、多样化相结合的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现代化建设使城市面貌和人民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特别是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后,对于城市商业的现代化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商业特别是零售商业贴近消费的特点,决定了商业的现代化必须考虑便民,考虑保持商业的多样化,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要兼顾这一点。既要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新型业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使商业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升级,又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大力发展便民、利民、为民的中小型商业网点。
商业现代化的宗旨,是要为生产和消费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流通服务,让生产得以良性循环,让广大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实惠。商业的现代化和便民化、多样化是联系在一起的。我国多层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商业网点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现代化,而只能是先进与后进并存,逐步提升。因此,制定商业网点规划,不应该一味地追求高档化,贪大求洋,以致脱离国情省情市情。特别是零售网点的区域布局和业态业种的配置要充分考虑从各个方面满足广大群众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中心商业区的网点要突出体现商业的多样化,社区商业网点要注重体现便民化。
(六)商业网点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结合的问题
发挥商业网点规划的调控功能,并不是不要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二者不是互相对立,也不是谁能代替谁,必须是两者相结合。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无法以主观意志代替客观规律,否则必然会出现规划与市场脱节的问题。同时,也不应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而放弃宏观管理,实践告诉我们,那样只能是盲目竞争,资源的严重浪费,对城市经济发展是极其不利的。因此,正确的方法是在编制规划时,要尊重和发挥这二者的作用,但也要指出的是,在这方面如何把握这个尺度,我们还在探索,通过实践,也必然会找出其中的规律性,并能做好工作。
(七)商业网点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问题
规划的前瞻性,是指规划本身体现对于城市建设和商业发展的超前意识。近十几年来,我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居民居住地域变化加快,商业网点规划必须体现这种变化趋势,准确分析并把握一个城市未来的发展空间,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例如城市辖区的扩大、老城区的改造和新区的开发、不同社区的分布及发展、地铁和轻轨的建设发展等交通条件的变化,以及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等因素对于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的影响,使商业网点规划同城市未来的发展实际一定要相适应,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以避免因规划滞后而丧失发展机会,或者因盲目超前脱离现实而造成投资的浪费。
在强调规划的前瞻性的同时,也要重视规划的可操作性。防止过于原则而导致实际工作中不好执行。规划的可操作性,取决于对城市商业现状的透彻了解和科学分析。因此,需要把商业设施普查作为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前期的重要工作,以取得规划编制所需的基础数据,结合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城市区域商业网点发展现状进行全面的定量分析,再同国内或国外同类城市进行比较研究,确定出发展的重点和分行业分地区的网点布局。有了这样的全面调查和分析研究,才能使规划虚实结合,使规划的编制既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发展,既有合理的发展内容,又有引导性的配套措施,以保障规划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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